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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核心优先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楼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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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间如新增非直销机构,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代销机构,并及时另行公告。
(十一)基金认购费和认购份额
1、基金面值
本基金基金单位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订阅价格
本基金按初始面值发行,认购价格为每基金单位1.00元。
3、订阅率
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缴纳认购费,费用按认购金额分类。如果投资者在一天内有多次认购,则将分别计算每次认购的适用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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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人承担,不计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募集期间发生的营销、销售、登记等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4、认购股份的计算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按比例适用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额=认购额/(1+认购率)
认购费=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单位=(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单位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订阅费=固定金额
净认购额=认购额-认购费
认购单位=(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单位初始面值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计算公式为:
认购单位=(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单位初始面值
本基金申购单位的计算包括申购金额和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确认为准)。认购费以人民币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第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丢弃部分归基金财产。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部分退还基金财产。
示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出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申请完全确认,申购率为1.20%,期间产生的利息认购期假设为50.00元,可认购的基金份额为:
认购金额=10万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2元
订阅费=100,000-98,814.22=1,185.78元
认购份额=(98,814.22+50)/1.00=98,864.22份
即投资者选择本金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获得98,864.22股A类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针对特定投资者(如养老金账户等)开展优惠利率活动,将提前公告。基金募集说明书规定认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按照基金募集说明书的费率规定执行八元投资正规平台,不再享受优惠费率。
(十二)订阅相关限制
1、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纳。
2、投资者在申购期内可多次申购基金份额,申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3、投资者通过非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最低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1元(包括订阅费)。直销组织发展与调整。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申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用)。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含申购费),
4、单个投资者在募集期内的累计认购规模不设限制,但须符合基金有关募集上限及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受投资者法律法规的约束。
5、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购申请,一般应在T+2到原申购网点查询申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6、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一定成功,而仅表示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认购申请和认购股份的确认情况,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二、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流程
(一)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交易平台
1、客户登录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按照网站操作指引开户并进行网上基金交易。
2、业务受理时间:基金份额发行期间(发行截止日除外)提供24小时服务。除特殊系统调试升级外,均可在该平台进行交易。当天15:00后提交的交易申请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处理。发行截止日交易结束时间为17:00,17:00后提交的交易申请将不予受理。
3、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交易。
4、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网上开户及交易操作详见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引。
(二)招商基金直销中心
1、开户认购时间:基金份额发售当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当日16:00后委托无效,需重新提交申请)下一个工作日。每周六、@ >周日和节假日不接受申请)。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流程
将全部认购资金转入公司直销中心清算账户。
前往公司直销中心提供以下资料开户认购基金:
(1)本人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者任何储蓄账户的证明。
同时,您可以在开户时办理认购手续。您需要填写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公司直销总部直销账号:
深圳直销账号----账号1: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813189188810001
深圳直销账号----账号2: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西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09325
深圳直销账号----账号3: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756257923700
北京直销账号: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账号:8601892098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上海直销账号: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账号:216089179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4、注意事项
(1)申购申请当日16:30前,投资者申购资金未到达公司指定基金直销基金账户的,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以开户日期为准.
(2)客户汇款时请在汇款人一栏填写在招商基金直销系统开户时注册的姓名,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认购招商核心优先股证券投资基金”其余涉及汇款认购请注明“认购招商局核心优先股证券投资基金”字样,不得从非个人银行账户汇款。
(3)筹款期结束,以下将视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划转资金,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开户或未开户。
b) 投资者划转资金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申购手续的。
c) 投资者划拨的认购资金少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d) 募集期截止日16:30前资金未到达指定基金销售账户。
e) 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无效申购资金将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无效申购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5)如有其他要求,以公司说明为准。
(三)所有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开户、申购相关手续,按照该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流程
(一)招商基金直销中心
1、 开户及认购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当日16:00后委托无效,需在下一个工作日重新提交申请,申请将不予受理) 六、@> 周日和节假日接受)。
2、一般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电汇或支票主动支付方式将全额认购资金汇入公司直销中心直销账户。
(2)前往直销中心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基金开户及申购手续: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证明复印件。
b) 办理基金业务经理的授权委托书。
c) 业务经理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签名卡一式两份。
e) 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f) 指定银行开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g) 填妥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章)。
f)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在本直销中心认购资金八元投资正规平台,需要指定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无效认购(认购)的资金返还,等。资金结算转入账户。该账户可以是投资者在任何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开户和办理认购手续的同时,需要填写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流程:
(1)电汇或支票主动支付方式将全额认购资金汇入公司直销中心直销账户。
(2)前往直销中心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基金开户及申购手续:
a)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b)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登记证复印件。
c) 外国管理人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d) 外籍经理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e) 签名卡(如无签名,以签名为准)一式两份(交易业务用)。
f) 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g) 银行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申请表》(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h)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与托管银行签订的托管协议。
i) 托管银行经理的授权委托书(由托管银行出具)。
j) 托管银行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k) 托管银行保留签名卡(用于账户交易)。
填妥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章)。
g)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在本直销中心认购资金,需要指定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无效认购(认购)的资金返还,等。资金结算转入账户。该账户可以是投资者在任何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开户和办理认购手续的同时,需要填写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公司直销部直销账号:
深圳直销账号----账号1: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813189188810001
深圳直销账号----账号2: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西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09325
深圳直销账号----账号3: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756257923700
北京直销账号: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账号:8601892098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上海直销账号: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账号:216089179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5、备注
(1)申购申请当日16:30前,投资者申购资金未到达公司指定基金直销基金账户的,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以开户日期为准.
(2)客户汇款时请在汇款人一栏填写在招商基金直销系统开户时注册的姓名,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认购招商核心优先股证券投资基金”其余涉及汇款认购请注明“认购招商局核心优先股证券投资基金”字样,不得从非机构银行账户汇款。
(3)筹款期结束,以下将视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划转资金,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开户或未开户。
b) 投资者划转资金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申购手续的。
c) 投资者划拨的认购资金少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d) 募集期截止日16:30前资金未到达指定基金销售账户。
e) 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无效申购资金将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无效申购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5)如有其他要求,以公司说明为准。
(二)所有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开户、申购相关手续,按照该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清仓与发货
在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所有申购资金将冻结在基金募集资金专户中。之后,将转换为投资者认购并归投资者所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权益的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办理。
五、基金验资及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出售之日起3个月内,规定募集单位总额不低于2亿单位,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基金认购人不得少于200人。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止基金募集,并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10 日内,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募集资金符合基金备案要求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否则,基金合同将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募集资金活动结束前不得使用。
募集期限届满,不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募集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归还投资者支付的资金,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基金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得要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代理机构为募集资金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各方承担。
六、@>本次基金发行的各方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经理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刘辉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斯
(二)基金托管人
公司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成立时间: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刘连歌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元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联系人:王永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会证监字[1998]24号
(三)销售代理
请参阅本公告第一部分“(十)订阅销售机构及销售地点”
(四)注册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刘辉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玉斌
(五)律师事务所和代理律师
名称:上海元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代理律师:刘佳、张文倩
联系人: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办理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管理合伙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芳、侯文
联系人:王芳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4 日